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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山楂核煙熏香味料Ⅰ號、Ⅱ號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以山楂核為原料,在800°C以下經(jīng)干餾(無氧裂解)、冷凝、分離等方法制得的水溶性食品添加劑山楂核煙熏香味料Ⅰ號、Ⅱ號。
本標準不適用于與水不相溶的油狀物及由其制得的產(chǎn)物和由其他材料或其他方法所制得的產(chǎn)物,如木醋酸等。
術語和定義
山楂核
山楂核經(jīng)水洗、曬干,具有*香氣和顏色的顆粒狀物。不應添加其他木質(zhì)材料或除去原有香味成分。
山楂核煙熏香味料
以山楂核為原料,在800°C以下干餾生成熏煙,將熏煙冷凝,將冷凝物分離精制而成。它是由眾多熏煙成分所組成的復雜混合物。
山楂核煙熏香味料Ⅰ號
由熏煙冷凝物在常壓下蒸餾,收集85°C~110°C、呈淡黃色至橘紅色、具有煙熏香味的餾分,稱為山楂核煙熏香味料Ⅰ號。
山楂核煙熏香味料Ⅱ號
由熏煙冷凝物水相和油相分離后經(jīng)精制所得的水相部分,可溶于水,呈紅棕色至棕褐色,具有煙熏香味的液體,稱為山楂核煙熏香味料Ⅱ號。
技術要求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檢驗方法
相對密度(25°C/25°C) GB/T 11540
GB/T 11540-2008 香料 相對密度的測定
羰基化合物含量(以庚醛表示)/(g/100mL) 附錄A中A.3
附錄A 檢驗方法
羰基化合物含量(以庚醛表示)的測定
法: 鹽酸羥胺法
試劑和材料
氫氧化鉀溶液: 0.1mol/L。
鹽酸羥胺溶液:0.5mol/L溶液(存放期不超過二周)。稱40g鹽酸羥胺,加水200mL溶解后再稀釋到1000mL,用鹽酸或氫氧化鉀溶液調(diào)節(jié)pH到3(與樣品的pH相接近,用pH計檢測)。
儀器和設備
酸度計。
磁力攪拌器。
分析步驟
空白試驗: 用移液管吸取25mL鹽酸羥胺溶液于磨口錐瓶中,蓋上瓶塞,靜置2h。用100mL蒸餾水稀釋后,用0.1mol/L氫氧化鉀溶液滴定到終點,pH=4.0。
樣品滴定: 吸取2mL樣品于磨口錐形瓶中,重復上面操作。
結果計算
羰基化合物含量ρ2(以庚醛表示),以克每百毫升(g/100mL)計,按式(A.2)計算:
式中:
M——庚醛的相對分子質(zhì)量,M=114.18g/mol;
c ——氫氧化鉀溶液濃度,單位為摩爾每升(mol/L);
V ——滴定樣品消耗的氫氧化鉀溶液體積,單位為毫升(mL);
V0——空白滴定消耗的氫氧化鉀溶液體積,單位為毫升(mL);
20——換算系數(shù)。
平行試驗結果的相對誤差不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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