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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11-2021 化學試劑 密度測定通用方法
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用密度瓶法、韋氏天平法及振動式液體密度儀法測定液體化學試劑密度的通用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液體化學試劑密度的測定。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密度 density
20°C時單位體積物質的質量。
試驗方法
一般規(guī)定
本章中實驗用水應符合 GB/T 6682 中二級水規(guī)格。
密度瓶法(仲裁法)
方法原理
在20°C時,分別測定充滿同一密度瓶的水及樣品的質量,由水的質量可確定密度瓶的容積即樣品的體積,根據(jù)樣品的質量及體積即可計算其密度。
韋氏天平法
方法原理
在20°C時,分別測定浮錘在水及樣品中的浮力。由于浮錘所排開的水的體積與所排開的樣品的體積相同,所以,根據(jù)水的密度及浮錘在水與樣品中的浮力即可計算出樣品的密度。
振動式液體密度儀法
方法原理
當一定體積的液體充滿U形玻璃振動管后,管內物質質量的變化引起振動管的固有振動頻率或特征頻率的變化,通過對特征頻率的精確測定和數(shù)學換算,測量出樣品密度。
儀器
振動式液體密度儀應符合 JJG 1058 的規(guī)定。
振動式液體密度儀: 精度為±0.0001g/mL;溫度準確度為±0.05°C;有全范圍自動黏度修正功能。
注射器: 5mL~10mL。
測定
按儀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及設定儀器參數(shù)。設定溫度為20.0°C,恒溫后,用注射器緊貼樣品入口處將水注入清潔、干燥的U形管內。仔細觀察U形管應無氣泡。待溫度穩(wěn)定后,密度儀自動進行檢測,顯示讀數(shù)為0.9982g/mL。待水排出后,用干燥空氣吹干U形管。
用樣品代替水重復以上的操作。重復測定兩次,以兩次測定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應大于0.0005g/mL。
排出樣品,用具有溶解性的溶劑將振動管內的樣品殘余進行溶解、清洗,再選用揮發(fā)性的無水乙醇、丙酮或石油醚(30°C~60°C)清洗U形管,用干燥空氣將其吹干。
京都電子KEM 標準型振動式液體密度儀 DA-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