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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215-2014 鹽漬海參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鹽漬海參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簽、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活刺參(Stichepus japonicus)為原料,經(jīng)去內臟、清洗、預煮、鹽漬等工藝制成的產(chǎn)品。以其他品種海參為原料加工的產(chǎn)品可參照執行。
要求
原輔材料
鮮、活刺參
應符合 GB 2733 的規定。
鹽
應符合 GB 5461 的規定。
加工用水
加工用水應為飲用水或清潔海水。飲用水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清潔海水應符合 GB 3097 中一類(lèi)海水的規定。
產(chǎn)品規格
同規格個(gè)體大小應基本均勻,單位重量所含的數量應與標示規格一致。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凈含量
應符合 JJF 1070 的規定。
污染物
應符合 GB 2762 的規定。
獸藥殘留
應符合農業(yè)部公告第235號的規定。
試驗方法
鹽分
取按 "去除試樣上附鹽,用濾紙沾除試樣體表水分后,絞碎備用" 處理的試樣, 按 SC/T 3011 的規定執行。
SC/T 3011-2001 水產(chǎn)品中鹽分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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